稀饭飘香

2021-10-13 15:08:28 来源:观花文学 点击:10

【导读】生活一点点提高了,稀饭渐渐也就淡出了人们的生活。偶尔为之,锅里也会加入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。起初,只是红芋红枣之类,再后来,又有了百合莲籽。

下定决心,要熬一碗稀饭来吃,已是许久的事了。只是惰性使然,一拖再拖,终没有付之于行动。

平日里一个人生活,学会了应付。一碗泡面外加两根火腿肠,便可凑合一顿。可能,这也是大多数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了。那种小火慢熬出来的稀饭,虽是好吃,却极是耗时。平日里劳于生计,疲于奔波,哪来的耐性与时间去等待?久而久之,也就习惯了这种快餐式的生活。

记忆里,稀饭做起来,虽极耗时,倒也不难。抓一把粳米放在电饭锅里,再放上两勺水,插上电慢慢熬。等水烧开后,将锅盖移开一条缝隙,以便热气从中溢出。透过那缝隙,可以看到白白的米粒,在水里翻腾。开始时,翻腾的速度是极快的。渐渐地,水会由清澈转而为浑浊状,且越来越粘稠。米也变得越来越软越来越胖,似被粘稠的米汤牵引着,不堪重负,以至于越翻腾越慢。而稀饭特有的清香味便会夹裹在热气里,在屋内弥漫开来。做这样的稀饭养心,吃这样的稀饭养身,只是,我确乎已经忘了有多久没有尝试过了。

仔细算来,真的已经好多年没有喝过这样的稀饭了。上海人喜欢将吃剩的米饭加点水,重新熬一遍,然后就着咸菜萝卜干来吃,完全和我们在老家吃稀饭是一样的。但熬出来的,汤是汤饭是饭,充其量只能称作是泡饭而已。与正儿八经熬出来的稀饭相比,味道相差甚远,是算不得数的。就像方便面之于手擀面一样。

早两年,喜欢在外面的小摊上吃早饭。点上两个包子一根油条,再来一碗稀饭,坐在摊主于路边随意支起的小桌旁,边吃边看着身边匆匆的行人,倒也很是惬意。只是,那稀饭看上去虽像极了自己精心熬制的,但吃到嘴里,却完全不是那个味。直到后来,从一位朋友口中得知,卖早点的摊主们在煮稀饭时,会放上一点烧碱。这样一来,可以加速米粒的软化速度,且出锅的稀饭看上去更加粘稠,也更易勾起看客的食欲。只是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:慢工出细活,这样的速成稀饭,是经不起食客细心品尝的,充其量不过可以裹腹罢了。不过,这也难怪,经商之人,每天早晨都要赶一大锅的稀饭,哪里还有欣赏米粒在锅里翻腾的闲情逸趣哦!

小时候,家里倒是经常吃稀饭。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,更兼人口众多,口粮不足,每日里按规矩是早晚两顿稀饭。每到饭时,端着一大碗稀饭,夹上两根咸豆角,也能吃得有滋有味。特别是在冬天,早晨太阳暖洋洋的,母亲会在门口放上一条长板凳,我们姐弟几人一字排开坐在上面边吃稀饭边嘻戏,打翻饭碗是常有的事。时常也有邻居端着碗来凑热闹,大人们便聊起年景收成,小孩子照例是三五个扎成一堆,你推我搡的,于是招来大人们的一阵阵呵斥。间或,还会传来一声清脆的打碎碗声响,那失手的孩子,屁股上自然是难免要挨上两巴掌。

那时的冬天很冷,我们上学的地方离家有两里多地。每日里早出晚归,手被冻肿得像发好的馒头。母亲便会在稀饭锅里放上两个鸡蛋,等我们上学时,拿在手中。一直走到学校,手中的鸡蛋仍是暖暖的,正好剥了壳吃。印象中,那样的鸡蛋竟也沾了稀饭的香味,竟比清水煮出来的要好吃许多倍,没有任何零食可以与之相比。稀饭的香味,伴着童年的嬉闹声,一直萦绕在脑海里,这么多年从没有忘记过。

长大成家了,难得回家一趟,父母总是拿我们当作客人来对待。每日里,杀鸡宰鹅,好饭好菜供应着,想破脑袋将家里的好东西做出来,端上桌面。以至于自己给自己取了个绰号:黄鼠狼!说过数次,母亲只是不理。一次,我试着说,熬点稀饭吃吧。母亲一脸愕然地说:净瞎说,又不是没有吃的。我于是沉默。

生活一点点提高了,稀饭渐渐也就淡出了人们的生活。偶尔为之,锅里也会加入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。起初,只是红芋红枣之类,再后来,又有了百合莲籽。及至最后,粳米变成了杂粮,有黄的玉米黑的香米,看上去五色纷呈,闻起来浓香扑鼻,偶一尝之,倒是能够大开胃口。但吃多了,就会腻烦。回过头来,重又回忆起那最初吃过的、只是清水白米熬出来的稀饭了。可算得是“千般滋味皆尝尽”、“重寻记忆一片真”了。

能寻到吗?只要有心,自然能够!今天下班,不去菜市,直接回家,熬一锅稀饭,让那股久存心头的清香,再次弥漫小屋,算作是给自己的“速食”生活来一次加餐改善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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